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告 示
为了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请从湖北省武汉市等疫区返回(抵达)者、经停武汉等疫区者、与从武汉回来人员密切接触者、身体出现疑似症状者,及时按防控要求到河池市人民医院进行排查、诊治,并及时报告河池公路发展中心。
二、请辖区职工、家属、住户积极配合排查,主动做好自我防护及健康状况监测,严禁擅自发布或转发疫情信息,不要恐慌、不要造谣、不要信谣、不要传谣。
咨询电话:0778-2550111
河池公路发展中心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