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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公路管理局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4-28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公路管理局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自治区河池公路管理局本级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河池公路管理局本级是一个以公路养护、公路路网建设、公路行业信息管理为主要业务范围的事业单位,下辖11个县(区)级公路局、15个养护站。截至目前,专业管养公路里程2509.785公里(其中:一级公路0公里,二级公路1265.82公里,三级公路401.814公里,四级公路819.686公里,等外公路22.465公里),均为非收费公路。

(二)预算单位及预算管理方式

纳入本次预算编制范围的1个单位,即河池公路管理局本级。

(三)基本职能

实施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及路政等方面的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管养国省干线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以及管理工作;承担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处置和指导工作;承担管养国省干线公路行业信息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编制及人员构成情况

(一) 编制总体情况

纳入2019年自治区河池公路管理局本级部门预算的人员编制控制数为114人,均为事业编制

(二)实有人数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负担的自收自支人员在职编内实有人数101人。

2.纳入2019年自治区河池公路管理局本级部门预算的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12人。

3. 自治区河池公路管理局本级编外在职人员实有人数158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要题词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是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全面实施之年,也是河池市六大行动冲刺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

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要题词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围绕全区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提出的新使命和新要求,深入研究新时代河池公路工作的客观规律,深刻认识当前及今后亟需解决的公路工作主要矛盾和问题,准确定位,聚焦主业,全力推动河池公路事业实现新发展。为此,今年我局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部线路优良路率达到63.5%以上,差路率控制在0.18%以内(具体以区局下达的指标为准);路政案件查处率100%;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5%以下;路网工程项目年度投资完成100%;养护工程年度投资完成100%;部门预算执行率达到95%以上;政府采购计划审批备案率达到100%;年度预算采购率达到100%;全局职工“七五”普法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全局干部职工内培外送计划达到100%;继续深化公路养护改革;全年力争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内部控制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

要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必须紧盯目标任务,找准工作发力点,重点抓好“十一个着力”:

(一)着力强化公路养护工作,提高公路通行能力。一是要强化公路巡查,做好路面病害调查工作,准确把握全局路况及现状指标,合理安排公路养护项目。二是要做好公路日常养护与预防性养护工作,加强路面修补及路容路貌整治,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路面修补计划任务。三是要早计划早安排,加快各项养护工程、危桥改造前期工作,避免执行率进度缓慢问题。四是要加强汛期公路养护管理,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和信息上报制度,加强应急抢险材料和养护机械的使用管理,提升我局汛期公路抗灾抢险能力。五是要强化内业资料规范化管理,着手开展近五年的养护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提前做好迎接2020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工作。六是要做好公路服务区运营管理工作,为过往司乘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出行需求。

(二)着力推进路网工程项目建设,提升公路通达能力。一是要督促指导罗城至融水洞头(罗城段)公路工程加快推进施工进度及交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力争尽快交工验收。督促环江(华山)至金城江公路工程加快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前水保、环保、竣工审计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二是要继续做好天峨至乐业公路第五期工程(龙滩大坝至向阳段)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力争尽快竣工验收三是要督促武篆至泗孟公路、三岔至宜州公路及八甫大桥等项目加强与当地政府沟通,及时跟踪用地报批资料申报审批,争取早日取得合法用地批复,完善施工许可批复。是要指导武篆至泗孟公路工程加快重大地质灾害路段设计变更申报审批,并且做好交工验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力争早日交工验收。五是要协助上级部门督促指导各在建路网工程项目,做好路网工程各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工作。

(三)着力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公路安全质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围绕“平安交通”建设目标,进一步抓好养护管理和作业主体的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常态化管理和检查考核工作,继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进一步抓好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推行安全生产规范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提高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或不发生一般责任事故,努力实现“平安、和谐、安全”的工作总目标,促进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着力推进路政管理和治超工作,提升路政执法水平。提升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加强路政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路容路貌整治力度,努力打造1条路政管理示范路、精品路、品牌路。推动落实联合治超工作机制,以八步超限检测站为重点,继续加大治超力度,促进地方政府主导开展治超工作。推进涉路许可项目清理和整治力度。集中清理路政联网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路政许可数据库。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许可决策程序,落实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五)着力加强财务与资产管理,从严落实内部控制。一是要继续完善全局内控制度,优化我局财务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与资产处置行为,加强票据管理工作,强化财务部门预算情况报告工作,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与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完成部门预算执行率指标任务。二是要认真做好资产使用全过程管理和资产经营管理工作,合法合规开展政府采购,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明确职责,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使用管理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逐步解决一些资产管理方面历史遗留的问题。

(六)着力加快公路养护改革,助推公路科学发展。稳步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完善公路养护制度体系、加强公路养护市场管理、落实公路养护监督管理,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努力构建安全畅通的公路网络,公众满意的服务和高效可靠的保障体系。

(七)着力推进公路机构改革工作。据悉,目前路政执法机构改革方案已向自治区政府报批,这标志着广西交通事业机构改革进入实质性落实和推进阶段。我们要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期间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正确处理好机构改革与完成公路中心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科学安排,使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妥善处理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机构改革工作圆满完成。

(八)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强力推进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主动占领意识形态和舆论阵地,加大新闻宣传工作。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 规范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发挥党建带群团群团促党建“双提升”优势。

(九)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公路中心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抓源头治理,强化廉政教育,筑牢崇廉拒腐思想防线。继续抓好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从严执纪,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完成线索处置工作。

(十)着力抓好帮扶贫困村的脱贫工作,努力实现年度脱贫目标任务。扎实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脱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精准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大帮扶工作力度,指导贫困户结合实际发展生产,按预定的计划完成脱贫目标任务。

(十一)着力抓好规划计划、法制监督、人事管理、审计管理、工会及离退管理、综合管理、督查等其他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要有新的亮点和硕果。

一是要加强规划计划工作管理。根据区局下达的2019年部门预算、计划指标,扎实开展规划计划各项工作,加强对各预算单位的预算、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年度预算和计划目标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是要强化法律意识,继续加强法制监督工作。加强《宪法》宣贯工作和“七五”普法工作,推动广大干部职工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落实综治维稳工作要求,确保行业生产生活秩序稳定有序。

三是要加强人事劳资管理。要进一步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干部选人用人机制。抓好职工教育,严肃职工考勤制度,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四是要强化内审意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围绕中心,认真履行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责、发挥好审计的监督服务作用,加大对单位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加强对建设项目、养护工程进行专项审计及跟踪审计,督查审计整改落实和整改反馈,提升审计成果。

五是要抓好各级工会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发挥好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要继续抓好离退休职工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做好走访等日常服务,做好对病重和困难退休职工的慰问,让老同志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六是要增强综合管理意识,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规范公文管理,做好上传下达,确保政令畅通;继续加大政务信息工作,完成上级考核的目标任务。

七是要继续强化督查工作。要围绕公路“养建管”这个中心,抓好上级和本单位重大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阶段性工作和专项性工作推进情况、社会关注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解决情况开展督查,促进全局各项工作执行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全年总收入预算8,403.44 LINK Excel.Sheet.8 "G:\\预算\\2016\\预算说明\\说明工房\\说明数据源.xls" "收入1!R59C2" \a \t \u \* MERGEFORMAT 万元,同比增加651.72 LINK Excel.Sheet.8 "G:\\预算\\2016\\预算说明\\说明工房\\说明数据源.xls" "收入1!R59C5" \a \t \u \* MERGEFORMAT 万元,同比增长8.41% LINK Excel.Sheet.8 "G:\\预算\\2016\\预算说明\\说明工房\\说明数据源.xls" "收入1!R59C6" \a \t \u \* MERGEFORMAT 。其构成如下:

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96.1万元,占年总收入的97.53%。同比增加699.78万元,同比增长9.33%。其中:

1)经费拨款8,109.1万元,同比增加753.18万元,同比增长10%。根据资金性质分:

1)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收入2,650.10万元,同比减少1,054.32万元,同比下降28.46%

2)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收入347万元,同比增加29万元,同比增长9.12%

3)中央补助(车购税)收入5,112万元,同比增加3,664万元,同比增长253.04%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87万元,同比减少53.40万元,同比下降38.03%。收入全部来源于自治区河池公路管理局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公路路产赔补偿费收入)87万元。

32019年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207.34万元,占年总收入的2.47%,同比减少17.72万元,同比下降7.87%,为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等。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度支出总预算8,403.44万,同比增加651.72万元,同比增长8.41%。其中,基本支出1,974.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49%,同比增加379.58万元,增长23.80%;项目支出6,429.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51%,同比增加272.14万元,同比增长4.42%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363.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42%,同比增加183.35元,增长101.93%

2210类医疗卫生科目101.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1%,同比增加12.03万元,同比增长13.38%

3214类交通运输科目7,815.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3.01%,同比增加441.91万元,增长5.99%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22.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6%,同比增加14.43万元,增长13.3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974.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49%,同比增加379.58万元,增长23.8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40.2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56%,同比增加253.65万元,增长19.7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5.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3%,同比增加25.95万元,增长11.8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9.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41%,同比增加99.98万元,增长112.2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6,429.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51%,同比增加272.14万元,同比增长4.4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3.6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0%,同比减少31.38万元,下降27.2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77.6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5.21%,同比增加144.45万元,增长17.3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4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19%,同比增加2.23万元,增长21.86%。

资本性支出预算5,355.3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3.30%,同比增加156.84万元,增长3.02%。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1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4.37万元,项目支出6,251.73万元。其中(按项级科目分):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3.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4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1.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99%;事业单位离退休77.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95%;事业单位医疗61.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75%;公务员医疗补助40.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50%;公路养护(公路水路运输)2,496.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0.46%;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1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2.37%;住房公积金122.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9%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64.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支出总额0.79%,同比下降2万元,同比下降3.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7.95万元,同比减少1.20万元,同比下降13.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39万元,同比减少0.80万元,同比下降1.4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五、政府采购预算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6,121.81万元,同比减少338.02万元,下降5.84%。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92.0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50%,同比增加33.92万元,增长58.35%;部门集中采购预算6,029.7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8.50%,同比减少304.10万元,下降5.31%。

六、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1)公路养护(公路水路运输)(项):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2)公路还贷专项(项):反映公路还贷专项支出。

3)公路运输管理(项):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11、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1)政府还贷公路养护(项):反映车辆通行费安排用于政府还贷公路养护的支出。

2)政府还贷公路管理(项):反映车辆通行费安排用于政府还贷公路运行和管理工作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